明明双方都有家庭,但是,一个瞒着自己丈夫,一个瞒着自己妻子,两人发展出了不正当关系。然而令出轨女没想到的是,出轨男贪图的可不仅仅是自己的感情,还贪图她的钱!还拿着录音多次威胁索取!走投无路的她选择了报警。据深圳新闻网报道,男子和女子均有自己的家庭,但是在网络初识后,两人便联系不断,并且越来密切,好感也就此产生了。不正当关系就此确立起来,出轨男女都觉得甜蜜,两人的关系也慢慢稳定。然而,稳定后,出轨男却向出轨女提了一个要求,这个要求倒是不难,但是却让出轨女羞红了脸。最后,出轨女还是做了,在她跟丈夫亲密时,竟悄悄给出轨男打去电话。不知道出轨男的这个要求让她刺激不刺激,出轨男接下来的行为却让出轨女刺激极了。因为出轨男竟然偷偷将出轨女打来的这种电话,用录音软件录了下来,并且拿着录音威胁出轨女,如果不给他钱,他就公开录音,公开两人偷情的事实关系。这可比打电话刺激多了,可是被拿住婚外情证据的出轨女却没有办法,只能乖乖按照出轨男的话做。她打给出轨男2万块钱,并且看清楚了出轨男真实面目的她,也立即拉黑了出轨男,再也不跟他联系。然而,平静的日子却并没有长久,因为一年后,出轨男又找上了她。这次,他竟然以出轨女家人安全为要挟,又向出轨女要钱,要出轨女给他8.6万块钱。出轨女又惊又怕,同时也很生气,她知道自己错了,一念之差,背叛了婚姻,还惹上这样一个人。于是,她先转给出轨男4.3万元,稳住了来要钱的出轨男。出轨男的再次出现,也敲醒了出轨女的警钟,因为她意识到,这个男人不会轻易放过自己,甚至还不会放过自己的家人。她已经错了一次,不能再错下去。所以,她选择了报警。从法律角度分析,出轨男的这种行为,显然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。在法律上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是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、威胁或要挟的方法,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,从而构成犯罪。那么,我们可以从目的、手段以及结果三个方面来分析。首先,出轨男的目的不是简单的贪图婚外情带来的欢愉,而是在取得出轨女的信任后,趁其不备,将出轨女的信息以及婚外情证据捏在手中,进而获得钱财的目的。手段上,以这些信息与证据相要挟,让出轨女不得不满足出轨男提出的要求,最后的结果就是,出轨男得到了出轨女的钱财。所以,出轨男的整个行为,毫无疑问的,就是敲诈勒索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,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再结合《最高法、最高检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效》:第一条中,明确指出,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出轨男对出轨女的两次勒索,每次都过万,一共得到了6.3万元,属于《刑法》敲诈勒索罪里的“数额巨大”。其中第八条还有规定,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,应当在2000以上、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。也就是说,出轨男会被判处的罚金在2000元以上,12.6万以下。最终判决,判处出轨男有期徒刑3年3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。然而出轨男对此却并不服气,提出上诉。但是他的犯罪事实清楚明了,二审维持了原判。出轨行为是不道德的,敲诈勒索行为是犯罪的,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出轨女的一念之差被出轨男抓住并且获得证据,给自己带来被敲诈勒索的后果。虽然出轨男已经得到了法律的惩罚,但是出轨女的行为也给自己的名誉带来损失。对于此案件,你有什么看法,请发表在评论区一起讨论吧!